在离婚案件中,委托诉讼代理人后自己能否不出庭,需要依据具体状况来判断。
通常来讲,假如离婚案件涉及到身份关系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要紧事情,当事人应当亲自出庭参加诉讼。但,假如当事人确有特殊缘由没办法出庭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建议,并说明不可以出庭的原因。
应该注意的是,离婚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,当事人应当积极参与诉讼,提供证据,陈述事实和理由,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。假如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不出庭,或许会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结果。
因此,假如你在离婚案件中委托了诉讼代理人,建议你在出庭前与代理人充分交流,知道案件的具体状况和审理进展,以便更好地参与诉讼。同时,假如你有特殊缘由没办法出庭,应当准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建议,并说明理由。
引使用方法条
《中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二条